关于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年度检测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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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年度检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年度检测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E-202414732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项目概况 (1)园区概况: 国航湖北分公司总部区位于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庆云路6号,项目总占地面积53778.50㎡,建筑面积为37598.2㎡;机场南区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天河国际机场天河街道南二路,项目总占地面积20292㎡,建筑面积为21349.39㎡;机场北区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机务二道与北三路交界处,项目总占地面积45822.80㎡,建筑面积13123.31㎡。为以上三个项目园区及我公司管理的武汉地区其他项目园区提供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年度检测服务。 (2)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国航湖北分公司总部区、机场南区、机场北区以及甲方所管理的武汉地区其他项目所有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进行年度检测服务,并分别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检测报告。 2)检测范围包含:国航湖北分公司3个办公园区办公楼、文体中心、空勤公寓、地下车库等园区范围内的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供水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分机;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燃气报警系统等园区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年度检测;机场北区的消防火焰探测器和消防红外探测器进行全面年度检测。 (3)服务要求: 1)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设施检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核意见、设计图纸和相关设计说明。 2)乙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从业条件;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项目拟派遣的检测服务人员均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四级及四级以上等级),且不得少于2人。 3)进场前应与甲方确认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年度检测服务方案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消防设施检测工作规程实施。 4)检测所使用的检测设备、测量仪器、工具等应符合专业要求。 5)按照甲方约定的检测时间安排好技术人员,对园区的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联动功能进行全面的测试,如实填写规范的检测报告。否则,需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待完成整改后方可结算服务费用。 6)检测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检测人员及设施设备安全。测试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私自的进入办公区域和园区重点部位,需在甲方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作业。结束后需保障现场整洁,确保安全文明检测。 7)检测完成后,必须对现场所有启动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复位后才可以离开现场,让消防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的监测状态。 2.本采购项目拟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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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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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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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 |||||||||||||||||||||||
联系人:沈慧 | |||||||||||||||||||||||
联系人电话:027-61000653 | |||||||||||||||||||||||
联系人电子邮箱:jkwywh2021@163.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采购人将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判断,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确保齐全、真实、清晰,否则会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审核产生负面影响,将可能导致报名无效,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采购人不对报名结果和评审结果另行解释。 (二)报名材料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并按顺序完整提供,报名材料须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三)报名材料中“7.其他报名材料”内容须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不接受以图片方式上传的报名材料。 (四)需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请在填写“在此单位注册”栏时,选择“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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