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40002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部分内容需要修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8 09:00:00,更正为:2024-10-22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0-18 09:00:00,更正为:2024-10-22 09:00:00。
1.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和第五章 评审办法,5.3.3.3.特定资格审查-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为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每个联合体需提供有效的联合协议书,并指定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购方只负责与成交牵头供应商衔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由成交牵头供应商负责。(描述: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每个联合体需提供有效的联合协议书,并指定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购方只负责与成交牵头供应商衔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由成交牵头供应商负责。)现更正为: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每个联合体需提供有效的联合协议书,并指定牵头单位,采购方只负责与成交牵头供应商衔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由成交牵头供应商负责。(描述: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每个联合体需提供有效的联合协议书,并指定牵头单位,采购方只负责与成交牵头供应商衔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由成交牵头供应商负责。)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一、技术及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7)HW49:废灯管900-023-29现更正为(7)HW29:废灯管900-023-29。
3.原采购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每个联合体需提供有效的联合协议书,并指定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购方只负责与成交牵头供应商衔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由成交牵头供应商负责。现更正为:(3)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每个联合体需提供有效的联合协议书,并指定牵头单位,采购方只负责与成交牵头供应商衔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由成交牵头供应商负责。(描述: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每个联合体需提供有效的联合协议书,并指定牵头单位,采购方只负责与成交牵头供应商衔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由成交牵头供应商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联系方式:13982658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1幢403号
联系方式:138826326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3882632612
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危废采购更正公告.pdf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