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便携式动客车视频监控系统第二批TF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YW-20240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便携式动客车视频监控系统第二批TF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国铁印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招标内容为预估数量3000片便携式动客车视频监控系统TF卡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预估数量3000片便携式动客车视频监控系统TF卡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二)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三)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2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四)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进口产品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相当于制造商)提供授权证明,且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对于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制造商向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如进口产品是通过国外代理商销售的,则还需提供制造商向该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明(五)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6.其他情形:(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4)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5)如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6)投标物资(设备)使用美光公司产品。(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本条款适用于非公开招标采购】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六)本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七)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后审审核方式。(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 14:00至2024年10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 09:00,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环科中路8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环科中路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高燕
电 话: 1880010476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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