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SG0105G240902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双城区铁路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双发改发【202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双城区铁路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铁路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2.2建设地点:双城区工农街1号,盛龙环路东南侧,铁路中学校园内。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教学楼、附属运动场地等配套附属工程组成,教学楼占地面积1543.56平方米,建筑面积7988.43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局部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新建附属运动场地6825.42平方米,学校规模36个教学班,可容纳1800名学生。(实际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总工期:33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二标段(哈尔滨市双城区铁路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800KVA箱变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25838.8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 1 名(1 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 名标准员、*1 名材料员、*1 名机械员、*1 名劳务员、*1 名资料员。
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带*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 2 个岗位。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8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本项目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2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9.6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7投标期间,不得存在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查询结果为准);
9.8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451-53161184。
9.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姜志宇
联系电话:0451-53161184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双城区铁路中学
地 址:双城区
联 系 人:高砾铮
电 话:13796789807
代理机构: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49号
联 系 人:王金峰
电 话:13091863151
邮 箱:changsgc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