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工作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沙县司法局委托,就金沙县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工作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人为金沙县司法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到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沙县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工作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TZJ-2024-Z-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698元/人(次)
最高限价:1698元/人(次)
服务内容: 服务方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在贵州省范围内金沙县户籍的必接对象的“无缝对接”工作。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或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开户行 2024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针对本项目内容,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需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函;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G.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H.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PDF电子版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黄河大道阳灯社区香榭豪庭19栋28楼1-2号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需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或迟到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地点: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黄河大道阳灯社区香榭豪庭19栋28楼1-2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金沙县人民政府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前
(3)缴纳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现金缴纳或用供应商名称将现金存入或通过公司基本账户汇到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沙县支行
账号: 23826001040024457
备注:HTZJ-2024-Z-6投标保证金
2.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谭工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898553604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司法局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新城社区玉屏路
联系方式:13098571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黄河大道阳灯社区香榭豪庭19栋28楼1-2号
联系方式:谭工(18985536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18985536040)
九、监督举报电话:
金沙县财政局:0857-7222919(货物服务类)金沙县招标办:0857-7225695(工程类)金沙县纪委监察:0857-7227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