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WH-530100-2024-0363-0101
2.3招标范围: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7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拟招3家符合条件的律所建立镇雄县联社律所库,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在招标过程中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除诉讼代理服务外将作为镇雄县联社法律顾问,为镇雄县联社提供法律咨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年检合格;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
3.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较强的综合实力和金融案件代理专业优势,律师团队人员较为稳定,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
3.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年检合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主要执业方向为金融、经济等民事领域,法律理论及实践扎实,具有丰富的金融机构法律实务经验,在业内有良好声誉,未受过行政或行业处罚、处分或投诉;
3.6具备较强的金融案件代理专业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资源;且既往案件中不存在恶意诉讼损害我行合法权益;未发表过损害农信社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与我社有长期合作关系或与我社有较强的合作意愿,能积极配合我社完成选聘工作、案件代理工作及评价工作;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与我社存在利益冲突的:在处理我社案件的同时,又在其他我社作为当事人的案件中代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或者在既往案件中存在对我社恶意诉讼损害我社合法权益的;
2.存在代理不诚信、不尽职或重大过失行为,违反我社案件管理制度,损害我社合法权益、声誉的;
3.律师及近亲属与我社有不当利益关系的;
4.受到行政、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
5.发表过损害农信社形象、声誉言论或作品的;
6.未依法依规办理律师事务所年审手续的;
7.内部管理混乱,专业能力较差,法律服务质量、效果较差、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性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 2024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长青路附29号万和小区,电话:15752955569),携带下列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长青路附29号万和小区)。
5.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14时30分。
5.3开标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长青路附29号万和小区)。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南广路172号 |
地 址: |
昭通市昭阳区长青路附29号万和小区 |
联系人: |
郎先生 |
联系人: |
胡国靖 |
电 话: |
15808613919 |
电 话: |
157529555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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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24107684@qq.com |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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