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红烟路、竹园镇、虹溪镇西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弥勒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红烟路、竹园镇、虹溪镇西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79bd88cc-a38b-4bc0-8294-9a04ec2ea3f7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9bd88cc-a38b-4bc0-8294-9a04ec2ea3f7 | ||
建设规模: | 改造方式为改扩翻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室外污水管网12795米、室外雨水管网12795米,室外电力管网12795米,室外弱电管网12795米,室外道路29602平方米,绿化6380平方米,路灯160盏。(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79bd88cc-a38b-4bc0-8294-9a04ec2ea3f7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22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730768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叶家斌 |
办公电话: | 1596951747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鹏 |
办公电话: | 18187384448 | 移动电话: | 18187384449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400648001001 |
标段名称: | 弥勒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红烟路、竹园镇、虹溪镇西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29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2 08:30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3.6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弥勒市区内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有效期内。 |
业绩要求: | 3.4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中的任意一项),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监理业务: 3.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其中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财务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中的任意一项),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到的上述网页查询记录截图,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1-12 08: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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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