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的内容变更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4人;
其他内容不变。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9-5586013
招标人
招 标 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9-639380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区知行大厦A座15楼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459-888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