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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荷塘阳光(南区)(项目名称)施工(一期)供配电工程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荷塘阳光(南区)(项目名称)已由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20-510598-70-03-482766]FGQB-00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598-70-03-482766]FGQB-00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文汇街东侧的荷塘阳光(南区)项目;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1243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9栋高层建筑。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93737平方米,4栋高层建筑;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荷塘阳光(南区)项目(一期)的供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6 标段投资额:约13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应项目业绩情况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项目业绩是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应项目业绩情况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业绩描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表述为准。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0(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民兴路二段348号(月映东方品鉴中心)
邮 编:646100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830-6665170
传 真:/
电子邮件:282604121@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K8栋
邮 编:610073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830-3192088
传 真:0830-311615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0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