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脱烯烃精制催化剂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脱烯烃精制催化剂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脱烯烃精制催化剂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天津院拟采购脱烯烃精制催化剂加工服务,三年约400吨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脱烯烃精制催化剂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684/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主要技术规格
验收标准:a)服务标准:Q/12 THY 0165-2022企业标准;b)验收标准: 企业标准;b)完工资料:出厂合格证书、检验证书、工作量确认单(加工数量类的凭证)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签订1+1+1年年度协议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分批提交订单,订单签订后30日内交货或者根据甲方通知交货。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企业性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可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其企业性质: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认证范围包含催化剂或助剂或催化剂载体或添加剂或氧化铝或分子筛的加工或生产或制造。三、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催化剂加工或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买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年协或单项次合同需要提供一样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平台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1年期后,若双方对药剂性能、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2、合同签署模式: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模式。在预估价格范围内,根据评价方法取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供应商签订1主+1备合同,主备合同使用规则:(1)买方优先使用主合同,在主合同供应商不能按照买方要求供货(书面材料证明),或连续3批次供货质量不合格时,启动备用合同。(2)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如供应商具有合理的理由,并提供书面说明;多批次送货不合格等),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合同。(3)备合同执行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执行金额。(4)主合同自合同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此合同终止,同时对主合同供应商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如主备合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候选人须满足“N+2”的条件,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4家将签署2家(一主一备),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将签署1家”。3、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4、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一、系统客服热线电话为:010-84528886 二、系统客服 邮箱为: ex_wuyan4@cnooc.com.cn 标书费200元(注:该费用 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油大厦B座 |
联 系 人:王莫飞 |
电子邮箱:wangmf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1305 |
异议受理人:朱天怡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86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 51号 |
联 系 人:朱天怡 |
电子邮箱:zhuty3@cnooc.com.cn |
邮 编:300450 |
联系电话:0226650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