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制丝设备保养外包项目(2025.01-2026.12)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制丝设备保养外包项目(2025.01-2026.12)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周期内完成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制丝设备保养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24个月,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项目投资估算:3,459,190.00元(含税)。
2.4招标编号:E4311002611002149001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8.其他内容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2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tobac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