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餐公司供应链渤海地区基地生产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配餐公司供应链渤海地区基地生产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配餐公司供应链渤海地区基地生产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餐服务分公司及由其管理的子分公司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服务商提供渤海地区基地生产支持服务,该需求为配送业务一体化运营支持,服务主要包括配送业务在日常生产上涉及的绿化服务、清洁服务、门卫服务、食品箱调试服务,食品箱配送服务、设备协调服务、客服服务、调拨服务、配餐(厨师)服务、理货及验收服务、结算服务。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合同形式为年度费率合同。合同期2年,合同执行阶段按照“1+1”模式执行。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配餐公司供应链渤海地区基地生产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664/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服务主要包括配送业务在日常生产上涉及的绿化服务、清洁服务、门卫服务、食品箱调试服务,食品箱配送服务、设备协调服务、客服服务、调拨服务、配餐(厨师)服务、理货及验收服务、结算服务。备注:“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执行量为准”。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适用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服务业绩之一(单项业绩合同结算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1)物业服务,2)包含物业服务的综合后勤服务;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平台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 |
联 系 人:李东燃 |
电子邮箱:lidr3@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2273 |
异议受理人:陈晓曼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50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 51号 |
联 系 人:陈晓曼 |
电子邮箱:chenxm5@cnooc.com.cn |
邮 编:300450 |
联系电话:02266504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