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气象信息融合感知与精准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气象信息融合感知与精准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大广高速公路气象信息融合感知与精准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340 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大广高速公路气象信息融合感知与精准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设备购置
2.1.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试运行期15天,质保和运维期1年。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采购17套七要素交通气象观测站、7套八要素交通气象观测站、3台GPU服务器、1套防火墙及相关安装调试等设备正常运行前的全部内容。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下同)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下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12时00分至2024年11月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在桥西区工农路486号河北招标集团会议中心评标一室举行开标会。
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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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
联系人 |
: |
李娜、杨国敏 |
电话 |
: |
0311-66726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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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联系人 |
: |
樊涛、鲁鹏 |
电话 |
: |
0311-83086903、13032677130 |
E招冀成平台 |
: |
400-789-8058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生产商: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具备中国气象局颁发的“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 代理商: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且具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书,且该生产商满足前述关于“生产商”的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气象设备供货类项目业绩。 |
注:代理商和生产商的业绩可互用,以上业绩不包含生产商和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1月1日至今)不曾在气象设备供货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气象设备供货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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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中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对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50分 其他因素:2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信息查询 |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下同)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下同)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截图并更新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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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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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50分 |
产品技术 参数响应 情况 |
2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得16-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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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较好,得12-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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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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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案 |
10分 |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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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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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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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 |
5分 |
根据投标人培训方案、人员组成、经验、计划安排及内容进行评审: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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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通用、简单的方案,符合发包人需求,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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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内容可行,但内容不够完整,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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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调试方案 |
5分 |
提供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完善,齐全的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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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的实际的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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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需求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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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维护保障实施能力强,能够提供有效、稳定、可靠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且能够很好的服务招标人,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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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障实施能力较强,能够提供比较有效、稳定、可靠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能较好的服务招标人,得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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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障实施能力一般,能够提供基本的维修、保养服务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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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评标价 |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3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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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其他因素 |
业绩 20分 |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投标人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注:1、技术部分各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部分各项评审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