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城镇基础设施更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G130283240075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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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迁安市城镇基础设施更新项目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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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唐山市悦安氢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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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迁安市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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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为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展现城市对于环保和科技的重视,本项目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安全与环保要求建设打造,购置安装充电桩60kW快充接口4848个,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充电桩60kW快充接口 692个,二期建设充电桩60kW快充接口4156个。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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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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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范围 |
完成本工程的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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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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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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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投资额 |
100267.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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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4日8:3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8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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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城镇基础设施更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备字【2024】0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悦安氢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悦安氢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 为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展现城市对于环保和科技的重视, 本项目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安全与环保要求建设打造,购置安装充电桩60kW快充接口4848个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充电桩60kW快充接口 692个,二期建设充电桩60kW快充接口4156 个,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2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3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一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45日历天,二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10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各专业设计人员具备市政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数量不少于3人,且至少包括结构、道路、电气专业。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本工程标段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 3.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4信誉要求: 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截止时间为评标结束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且各方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投标;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8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9不得出现“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住建发【2022】18号文件”关于围标串标情形。 3.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4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1月8日17时30分登录E招冀成,点击投标人入口登陆,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即可。) 4.2未办理E招冀成(http://www.hebeibidding.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E招冀成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3登录E招冀成平台、下载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在线办理:(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cztype=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CA(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4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8。潜在投标人如未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为电子开标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按照(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3投标人应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 ”,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盲评、异地、分散、远程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唐山市悦安氢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晨光 ,受理电话:0315-7634215);河北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硕,受理电话:0315-766683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电话:0315-7624201 电子邮箱:hbqagz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唐山市悦安氢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迁安市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赵晨光 电话:0315-76342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迁安市永顺街道刘季庄村金三街23号 邮 编:064400 联系 人:杨硕 电 话:0315-7666833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视为围标、串标的行为。由此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解密或被视为围标、串标行为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平台支持 CA 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 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 0311-85691619)、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xzspj.tangshan.gov.cn:8088/tangshan/)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交易平台”投标人技术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并保存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 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受理部门:迁安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受理电话:0315-76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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