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环境监理、竣工环保验收及应急预案编制等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环境监理、竣工环保验收及应急预案编制等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09。 2.2项目名称: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环境监理、竣工环保验收及应急预案编制等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 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实施计划,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温排水区域及附近滩涂)建设规模2000MWp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涉及海域面积约2811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光伏列阵、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升压箱变、海上廊桥、海上桥架、电缆栈桥、集电线路)、临时施工平台、高压线塔、连路廊桥及35kV架空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环境监理、竣工环保验收和应急方案编制等工作。 2.4招标范围 环境监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工程设计等要求,规范化开展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形成环境监理报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取得管理部门备案;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4.1环境监理 监理单位针对施工期、运营期环保竣工验收前全过程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评内容、环评批复及合同等,监督、协助、指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受工程影响的外部环境保护等相关事项,进行环保台账、监理报告(月度、季度、年度)等相关文件编制工作;对施工期各环节产生的废物、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对临时施工场地、海上光伏区域、高压线塔等区域进行全方位环境监管和分析,协助开展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2.4.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了解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工程调查建设情况、参建单位情况、实际工程调整情况、工程环保投资情况。 (2)落实环评及批复情况及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情况、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试运行工况及环保措施执行情况、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情况、鸟类跟踪调查情况、其他环境要素调查情况、周边公众意见情况、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等。 (3)本项目施工建设完成后,需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通过评审后,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4.3应急预案 (1)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一图两卡两单等。 (2)全套方案编制完成后需通过专家评审并报连云港生态环境局备案。 具体服务工作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5服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至少近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绩(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365trade.com.cn)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供应商/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网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2区6号楼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 010-535611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张晴、阎旭东 电话:010-53105813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202411041612177011394505629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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