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 验收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验收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07。 2.2 项目名称: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验收及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外委项目。 2.3 项目概况 根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实施计划,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温排水区域及附近滩涂)建设规模2000MWp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涉及海域面积约28110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连云港市海洋资源环境情况、保护对象分布情况等,开展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及验收和增值放流效果评估等工作。 2.4 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 (1)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态补偿基本原则及目标、工作目标、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具体实施项目、实施年限、保障措施等内容。 (2)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标志放流、跟踪监测和社会调查等方式,收集增殖放流水域渔业生产、资源、环境资料,全面评价增殖放流的综合效果要求,提出优化方案和管理措施。 (3)生态补偿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补偿项目实施结束后30日内协助采购方向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将验收结果报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协助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完善方案和评估报告后向主管部门备案。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5 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态环境或海洋相关专业或水产工程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1日17: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 :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2)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①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一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一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一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 ②发票领取 :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和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2区6号楼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010-535611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李嘉敏、刘娅、汪文霞 电话:0731-84215518、18390897547 电子邮件:jhrzhn123@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18390897547 电子邮件:jhrzhn123@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202411041123069595765975958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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