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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府大道二期一标段(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疑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项目机构组成 二、设计单位人员配备”: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得1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 3分。...”修改为:“...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得1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 3分。...”。 2、其余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