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2024年11 月07 日至2024年11 月13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将已填写好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至3370495167@qq.com。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注:(1)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采购文件若有更正通知,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发布,因供应商自身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收款单位: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
银行账号:1001300000642811
交款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7:00止。(北京时间)
本项目接收银行保函,以保函代替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保函原件到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前台进行保函登记并取得保函登记证明材料,保函登记证明材料与保函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提醒:为方便代理机构登记、核对、查询保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
金额: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质保期(2年)满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特别提醒:对公转账请在备注栏填写“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四川汉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6组105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98093492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 722 号复城国际广场 T3宇洲国际30楼300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33211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