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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报恩家园”、“春江里”“大同上郡”、“古镇馨苑”、“花乡民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66
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报恩家园”、“春江里”“大同上郡”、“古镇馨苑”、“花乡民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93,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说明: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说明: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说明: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说明: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说明: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524210200007353[2024]01261;预算品目: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包1预算金额:727339.38元/年,包1最高限价:727339.38/年;包2预算金额:2514189.31元/年,包2最高限价:2514189.31元/年;包3预算金额:2740071.31元/年,包3最高限价:2740071.31元/年;包4预算 金额:2112000.00元/年,包4最高限价:2112000.00元/年;包5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年,包5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年。二、支付方式:包1、包2、包3、包4、包5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支付物业服务费,采购人收到中标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投标人开具发票主体须与投标名称主体、签订合同名称主体相一致,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28-89131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827206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028-82720636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