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区第三敬老院附属配套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复[2024〕01-15000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本项目位于藁城区南孟镇韩家洼村西与北汪村搭界处,正无路南侧。 1标段附属工程:院区道路:道路广场面积2570.68㎡,透水砖1767.31㎡;建筑:综合楼电梯2部、铁艺大门;给排水及配套附属设施;景观绿化。 2标段燃气、暖通工程:暖通:热力站两座;燃气:养老院主楼壁挂炉间10台壁挂炉,救助站壁挂炉间2台壁挂炉及燃气管道。 3标段用电新建工程:电气:新建电力排管、外线电缆、通信管道及厂区内庭院照明。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藁城区南孟镇韩家洼村西与北汪村搭界处,正无路南侧。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共 3 个标段 5、工期:1 标段: 110 日历天;2 标段:30 日历天;3 标段:40 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本项目最高限价: 546.819175 万元。其中:1 标段:348.320818 万元;2 标段:80.351257 万元;3 标段:118.1471 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项目 1 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为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共 3 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每个标段进行投标,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8 09:00:00至 2024-11-29 08: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7.2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异议方式: 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晓昆 电话: 0311-68123508 。 7.3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建筑工程招标中心,0311-88167879。 7.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方式: 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晓昆 电话: 0311-6812350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建筑工程招标中心
电话:0311-8816787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藁城区第三敬老院附属配套项目1标段附属工程 | 投标人 | 900.0 |
藁城区第三敬老院附属配套项目2标段燃气、暖通工程 | 投标人 | 600.0 |
藁城区第三敬老院附属配套项目3标段用电新建工程 | 投标人 | 9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123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路街道新苑路 9 号德贤华府 14 号楼 2 单元 1702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马向阳 | 联系人: | 马晓昆 |
电话: | 0311-67096571 | 电话: | 0311-6812350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bys2011@126.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