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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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2520502MA6H0H2C0P | 七星关区智狼广告制作部 | 总价 | 人民币486500元 |
2 | 91520502MADGALYX3G | 贵州一甲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487500元 |
3 | 91520500697538176N | 毕节市角度传媒企划广告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488960元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8日 |
项目名称 |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特色农业文化振兴项目 |
采购人 |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
代理机构 | 贵州盛世黔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谈判时间 | 2024年11月8日15时00分 |
谈判地点 |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12楼会议室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七星关区智狼广告制作部 |
最终报价 | 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48650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贵州一甲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 | 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487500.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毕节市角度传媒企划广告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 | 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488960.00)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2日 |
公示说明 |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