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 已由 临西县行政审批局 以临行审初设【2023】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西县运河企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西县运河工业园区新星路、新星路-工兴路
2.2建设内容:拟对运河工业园区新星路、新星路-工兴路进行雨污分流排水改造,拆除原有合流管道,新建污水管道2720m,雨水管道2679m,检查井56座,雨水口68个,道路破除面积14043平方米,对破除的道路及原有设施进行恢复。
2.3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1标段:新星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清临路至S311省道段);2标段:S311省道污水工程(新星路至工兴路段);3标段:S311省道雨水工程(新星路至工兴路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 00时 00 分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临西县运河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孙要朋,联系电话:15532986114,电子邮箱:lxyhgyyq2011@126.com;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严严,联系电话:0311-69096310,电子邮箱:hbklgc33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856776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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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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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1标段 |
中标人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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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2标段 |
中标人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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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3标段 |
中标人 |
3000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西县运河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运河园区工兴路
联 系 人:孙要朋
电 话:1553298611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
联 系 人:梁严严
电 话:0311-690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