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部分内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6 10:00:00,更正为:2024-11-2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6 10:00:00,更正为:2024-11-29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八项商务要求(三)报价要求 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工资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并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要求,按基本工资 21.75天(若低于97元/天则按97元/天计算)的标准执行 11 天 3 倍 加班人数。本项目法定休假日每天加班人员按不低于5人【即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保洁1人,秩序维护3人】计算,投标人应按规定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并计入人员经费中。
更正为: 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工资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并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要求,按基本工资 21.75天(若低于97元/天则按97元/天计算)的标准执行 13天 3 倍 加班人数。本项目法定休假日每天加班人员按不低于5人【即项目经理或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保洁1人,秩序维护3人】计算,投标人应按规定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并计入人员经费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524210200007046[2024]01027;预算品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705547.23元/年;最高限价:705547.23元/年。二、支付方式: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按照《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合格后,次月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发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顺广路139号
联系方式:028-8277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827206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涂惠敏
电话:028-82720636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