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4-1660
2、项目名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周界、宿舍楼加装监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30000.00元,已落实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WXZB2024-1660-1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周界、宿舍楼加装监控项目 | 530000.00 | 53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1个包,包含:轻智能人脸抓拍摄像机120台,多摄周界摄像机43台,热成像筒型摄像机11台,智能变焦警戒摄像机4台,高清智能球形摄像机2台,监控设备箱56套,光纤收发器60台,智能监控设备箱4套,监控立杆15套,摄像机电源178台,摄像机支架139台,接入交换机30台,汇聚交换机2台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2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工作日内完成货物(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保证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产品。
6、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方式:邮箱方式报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wxzx@126.com(邮件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标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6162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乔灿、贺献伟
联系方式:0371-65359921
3. 项目联系方式:乔灿、贺献伟
联系方式:0371-6535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