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惠济院区改扩建项目抗震支架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惠济院区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以豫发改投资函[2023]26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104-410000-04-01-345235,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惠济院区改扩建项目抗震支架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招标编号:YXZB-2024-01054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编码:24-GC-1023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33号;
2.4 项目概况: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惠济院区改扩建项目拟新建门诊楼、医技楼、科研办公综合楼、住院楼、教学楼、垃圾中转站、液氧站、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配套服务用房建筑,以及院区管网和绿化景观工程。建筑面积258540.85平方米,地上135424.24平方米,地下123116.61平方米;
2.5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
1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
2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8 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创国家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9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 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受贿行为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 11月 16 日至2024年12月 05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0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 8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Microsoft Edg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必须使用Microsoft Edg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3.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6.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未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由招标人退回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72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964121718
邮 箱:979981428@qq.com
传 真:无
招 标 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16 号中建文化城二期办公楼1单元17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9089435
邮 箱:408915942@qq.com
传 真:无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赵继龙、关胜利
联系电话:0371-61312379
监督单位: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1788905
电子邮件:sjwgcztbjgc@163.com
2024年 11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