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海南工建东方13-3油田开发工程项目火气系统设备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有限海南工建东方13-3油田开发工程项目火气系统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有限海南工建东方13-3油田开发工程项目火气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设置在东方13-3区气田开发项目工程东方13-3WHPG平台的一系列火气系统设备。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有限海南工建东方13-3油田开发工程项目火气系统设备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999/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一批点对点烟探头、点对点热探头、FM200防爆释放报警灯铃、FM200防爆释放和抑制按钮、防爆手动火灾报警站、防爆弃平台按钮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1月20日之前
交货数量
1批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则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对于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火气系统设备(至少包括点对点烟探头、点对点热探头、FM200防爆释放报警灯铃、FM200防爆释放和抑制按钮、防爆手动火灾报警站、防爆弃平台按钮)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应满足以下要求:以上产品的全部类型可以体现在同一个业绩合同中,也可以按照多种或单种产品类型体现在多个业绩合同中,有效业绩合同组合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即可。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 6 号荣城铂郡 1410 |
联 系 人:彭诗惠 |
电子邮箱:ex_pengshh@cnooc.com.cn |
邮 编:570311 |
联系电话:0898-69091262 |
异议受理人:马武山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898-69090987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ex_pengshh@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彭诗惠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深圳湾段)3168 号中海油大厦 B 座 44 楼 |
联 系 人:马武山 |
电子邮箱:mawushan@cnooc.com.cn |
邮 编:518000 |
联系电话:0898-69090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