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成功后,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求将所有物资转运、称重后按实际重量结算,称重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2.缴款之前竞得人需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具缴款书。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不向竞得者提供任何发票。
竞得人中标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定停车场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1.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 028-86406848 ,监督电话:028-86406852。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5987883、85328261。编辑:ggzyjy.sc.gov
无人认领车辆
 原文链接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
0评论2024-1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