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易发改(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建设地点:易县经济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对易县经济开发区第一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处理规模1万m³/d,出水执行地表水III类标准,同时满足大清河流域核心控制区排放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监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及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工程分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9 08:30:00至 2024-11-25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胡彦宝、0312-88770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8210515
电子邮箱:yxjzsczd@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投标人
6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胡彦宝 | 联系人: | 刘鹏浩 |
电话: | 0312-8877011 | 电话: | 0311-83086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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