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阳镇南门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陇农发〔2024]32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社会帮扶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硬化3000平方米,清理非正规垃圾点1处,河道整治10处。
2.2建设地点:首阳镇南门村。
2.3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工期1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
4.2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陇西县龙熙臻品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完成后,请投标人关注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有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30分;
地点: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1正2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一份投标单位盖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一份,单独密封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强
电 话:1779326983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1339932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