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202411400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2024]1104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市东丽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丽审批投[2024]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18182.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区级财政资金:18182.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07.567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东丽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7.567公里,本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由五项工程内容组成,其中:1.东丽区华明街雨水泵站及市政管网提升工程:包括管网检测维修及泵站提升改造。2.东丽区合流制改造二期工程:包括在10个小区内新建雨水管道约10597米并配套建设收水井642座、检查井362座等,同步实施现状管道和渠道清淤、疏通及路面破除恢复等。3.无瑕街泵站重建及景观渠清淤工程:包括雨水泵站改造、景观渠清淤和建成区管网疏通。4.新立街道泵站改建及管线铺设工程。5.东丽区华新街出水管道改造工程。,总投资额18182.5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华明街雨水泵站及市政管网清淤检测工程,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规模为 22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华明街51个园区内外的排水管网进行降水、清淤、检测,包括管道约220km,检查井约14910座,收水井约4912座。其中,雨水管径最大为d2400mm,污水管径最大为d700mm。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094.07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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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5年03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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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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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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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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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同时携带公告4.1条规定的投标信息系统项目关注截图以及获取文件资料到代理机构地址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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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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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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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么政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六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耿连强
电话:84938223
传 真:022-2498331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龙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许晶鑫
电话:24950330
传 真:24950330
日期:2024年11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耿连强
电话:84938223传真:022-2498331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六号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立旺
电话:24392090传真:24392090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