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剑江东方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采购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具体详见附件),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采购清单明细及相关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供应商履约能力承诺书;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 特殊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中进口设备,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进口产品的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如英文授权须提供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授权证明),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③供应商是否接受垫资【提供承诺函】。
三、投资须知:
1.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2. 若只有单一投资人报名,经双方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相关流程,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3.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投资人报名,我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评选出最优供应商与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四、报名须知:
1. 网上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格要求;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
五、报名时间: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00;
3.联系人:韦美帕
联系电话:18886460121;
4.邮箱:2413925204@qq.com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00。
竞争性谈判地点:贵州剑江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云鹤路101号新都汇购物中心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