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公司海底管道涡流内检测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海底管道涡流内检测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海底管道涡流内检测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满足未来三年生产需求,需要向投标人租赁涡流检测器,同时采购相应技术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装备公司海底管道涡流内检测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8006/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根据管道清管、测径结果,选择安全、可靠的涡流内检测器,必要时需开展模拟计算或实验;(2)给出内检测工况需求,确保检测器运行安全,获取良好的检测数据;(3)必要情况下,在招标人指定场地对检测器进行实验验证;(4)提供检测器租赁,负责检测器准备及调运,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5)运行检测器,采集管道金属损失数据,检测数据需满足数据分析要求;(6)开展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评估,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7)在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配合甲方对检测出的问题进行验证;(8)项目执行期间,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技术评估工作,并开展必要的技术支持(9)为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卡堵事故,投标人需具备定位检测器准确位置和协助实施解堵作业的能力。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内有效,合同有效期内执行“1+1+1”模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根据管道清管、测径结果,选择安全、可靠的涡流内检测器,必要时需开展模拟计算或实验; (2)给出内检测工况需求,确保检测器运行安全,获取良好的检测数据; (3)必要情况下,在招标人指定场地对检测器进行实验验证; (4)提供检测器租赁,负责检测器准备及调运,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5)运行检测器,采集管道金属损失数据,检测数据需满足数据分析要求; (6)开展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评估,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 (7)在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配合甲方对检测出的问题进行验证; (8)项目执行期间,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技术评估工作,并开展必要的技术支持 (9)为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卡堵事故,投标人需具备定位检测器准确位置和协助实施解堵作业的能力。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体系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海底管道内检测服务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若投标人为服务商,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自己完成的海底管道内检测服务业绩。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以下两种任意一种业绩:a)投标人应提供以投标人为合同主体签订的海底管道内检测服务业绩,业绩需体现使用的国外技术厂家名称应与本次投标代理授权的国外技术厂家名称一致,提供国外技术厂家的代理授权书;b)投标人应提供以投标人代理的国外技术厂家为合同主体签订的海底管道内检测服务业绩,业绩合同签订主体名称应与本次投标代理授权的国外技术厂家名称一致,提供国外技术厂家的代理授权书。3.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不接受项目代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 688号海洋石油大厦 B座 |
联 系 人:刘进松 |
电子邮箱:liujs5@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2260 |
异议受理人:孙志伟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69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孙志伟 |
电子邮箱:sunzhw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4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