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ZXZB-24045-1
本招标项目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EPC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
2、工程名称: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3、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贾家堡区域。
4、项目主要内容:新建A、B两组装卸车栈台,共计18个装卸车岛、32个装卸车鹤位和4个预留鹤位。
5、项目资金来源结构:企业自筹。
6、本项目概算暂定金额:9269.3905万元(不含增值税,最终以批复概算为准)。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8、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实际,以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9、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1#装卸车设施项目基础设计(代可研)》概算中Ⅰ类工程费用(垃圾外运、外购素土及夯填、地基承载检验费、特殊施工措施费、无损检测费用除外)所涉及的全部内容,Ⅱ类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施工图编制、非标设计(详细设计阶段)、竣工图编制以及按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其他工作内容。
概算暂定金额中不含Ⅰ类工程费用中垃圾外运、外购素土及夯填、地基承载检验费、特殊施工措施费、,Ⅱ类工程建设其他费(除基本设计收费的50%、非标设计费的50%和竣工图编制费三项费用)的全部费用。(无损检测费用在签订合同时将按概算予以扣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1.3须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4须具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5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6须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0 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人员要求
3.1 项目经理要求
3.1.1建筑安装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0 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1.2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0 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1.3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1.2的要求,同时其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负责人应符合上述3.1.1的要求;施工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1.1的要求,同时其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负责人应符合上述3.1.2的要求。
3.2其他关键岗位负责人要求
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注册在本企业;安全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件且注册在本企业;
4.其他要求
4.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任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1#装卸车设施项目以外的在建项目。
4.2.须承诺该项目的数字化交付按业主要求的软件进行交付,软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6.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应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联合体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3 ,应满足要求如下:
7.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3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履行、项目组织以及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7.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主体工程、设计业务等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8.分包要求
本项目设计不得分包,施工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允许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5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获取文件登记表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szxzb001@foxmail.com),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文件,获取文件时需缴纳资料费(800元/份)。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导致招标过程中联络方式有误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料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料费汇入行:浦发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资料费汇款账号:48010078801300002074
汇款时需注明“GSZXZB-24045-1”资料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茂”A塔13层1304号)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20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
如评标专家发现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茂”A塔13层1304号)开标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茂”A塔13层1304号
邮 编:730030
联系人:豆瑞瑞
电 话:18394146636
电子信箱:gszxzb001@foxmail.com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