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葵蓬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03-04-01-388461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葵蓬南保障性住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葵蓬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荔湾区葵蓬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牛肚湾涌以东,嵘都南街以南、广佛河以北。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44523.31㎡,可建设用地面积31437.36㎡,道路用地面积13085.95㎡,绿地率≥35%,建筑密度≤28%,容积率≤5.11,计容建筑面积≤160500㎡,总建筑面积约179064㎡(含综合体建筑面积)。建筑限高≤150米,层数暂定为50层,包含北侧约40m宽、100m长的全幅主干道,东侧约36m宽、200m长的全幅次干路。建成套数不少于1605套。该项目涉及广南联络线(城际铁路),铁路隧道埋深40-60米,经东西向穿过项目地块,根据铁路有关规定,项目涉及铁路保护区。拟设置一栋独立综合体,主要用于配建公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及档案馆,建筑面积约8000㎡,无地下室。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招标人选定方案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给予修改。 | ||
招标内容 | 在发包人提供前期工程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综合体的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阶段的设计、相关服务工作除外)。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66.90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1)、(2)、(3)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1.1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1.2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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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无,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1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1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2032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春满街19号(巨和智慧产业园展示中心)2号楼4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电话 | 020-37871723/1599993122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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