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评论2024-11-220
项目编号:ZZ43460HW043101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9.6万元(预算金额为预计发生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限价:179.6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鲜冻禽畜肉类及主副食鲜蔬等其他类食材,含相应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2.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0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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