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岳府小区1#-3#楼、5#-13#楼、15#楼、S1#-S8#楼、地下车库项目外门窗采购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调整为: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乙方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乙方收到款项后立即组织成品门窗的生产备料。
(2)每批次(每批次数量以3000平米为一批次)门窗货到现场后15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次门窗货款的30%;该批次累计支付至60%;
(3)每批次(每批次数量以3000平米为一批次)门窗安装完成(不包含执手安装及内外墙打胶),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门窗货款的30%,该批次累计支付至90%;
(4)所有门窗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供货价款的95%;
(5)结算完成后6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6)甲方预留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