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工程建设地点为:泰山道、泰山道桥梁、石化路、林兴路。 2.2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5建设规模:中区道路管网配套及桥梁工程监理,道路范围内的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路面修复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有关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2.6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主要服务范围包括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监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合理交叉施工的总体控制管理;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资及造价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控制等;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集编制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为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至少连续3个月及以上,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人员养老保险的证明); 3.4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 (http://xy.hebei.gov.cn/)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要求具备足够的人员、经验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业绩和信誉良好。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5 09:00:00至 2024-11-29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费:具体金额以招标代理协议为准,由招标人支付。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平台使用费:0元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算价范围<50万,收费金额300元:二档50万≤概算价范用<100万,收费金额 600元:三档100万≤概算价范用<500万,收费金额900元:四档5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3.考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企业实力、业绩、资金(现金流量、贷款到期风险、近三年每月财务报表等)、自有检测设备、财务银行资料、数据,涉及诉讼事项,三年内有无违法、失信等情况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4.从严从重,查处标后违约违法行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违约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5.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联系人:刁忠良;联系方式:0317-3373009;代理机构: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联系人:常金宇;联系方式:0311-8399015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0317-337116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区道路管网配套及桥梁工程监理 | 投标人 | 6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任丘市经济开发区任开南道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刁忠良 | 联系人: | 常金宇 |
电话: | 0317-3373009 | 电话: | 0311-83990151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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