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弥勒市) 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红河州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弥勒市)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7fc34766-346d-4aa2-91d7-c43a12d7ec7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fc34766-346d-4aa2-91d7-c43a12d7ec71 | ||
建设规模: | 1、大西落林区重建改造:拆除原来的危旧平房,在原址上重建一层砖混结构房,房屋建筑面积120㎡,使用功能为职工和护林员洗澡室和宿舍,配备太阳能、水电及装修,室室内外属设施工程等,改善职工和护林员居住和生活环境。2、竹园国有林场加固改造:涉及办公楼屋顶防水、排水处理,场部围墙除险加固处理,后大门修复,水泥路段损坏修复等。3、大田坡管护站加固改造:管护房屋顶防水、排水处理,地基沉降墙体加固改造。原来的旱厕改造为水冲厕,水、电管线路改造,增加场地及道路路灯,完善厨房基础设施,改善职工和护林员居住和生活环境。4、酒房林区加固改造:管护房屋顶防水、排水处理,地基沉降墙体加固改造。原来的旱厕改造为水冲厕,水、电管线路改造,增加场地及道路路灯,完善厨房基础设施,改善职工和护林员居住和生活环境。7fc34766-346d-4aa2-91d7-c43a12d7ec7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27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行业主管部门: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873-3058006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 经办人: | 吴柏杉 |
办公电话: | 15911353989 |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可丰玮 |
办公电话: | 0873-3055420 | 移动电话: | 1598715200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400740001001 |
标段名称: | 红河州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弥勒市)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7 08:30 |
开标地点: | 弥勒市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红河州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弥勒市)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期的设计、现场技术服务及设计成果的移交、工程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竣工资料整编、质保阶段的相关内容。 施工范围包含: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并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具有: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职员工,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4年至今连续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扫描件,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条件: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2024年至今连续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扫描件。 (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2024年至今连续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企业财务及运营状况: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扫描件),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2024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不作为废标条款。) 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17 08: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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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