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楼更新两部电梯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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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楼更新两部电梯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信息楼更新两部电梯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417948 | |||||||||||||||||||||||||
(三)资金来源: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GB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JJ49-87《电梯手册》、GB/T13435-92《电梯曳引机》优等品等级、EN12015《电磁兼容性 用于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辐射》EN12016《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抗干扰》标准《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6月。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估标准(试行版)、电梯试验方法规范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规范GB/T10058-2009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GB/T7588.1-2020和GB/T7588.2-2020、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及第2号、第3号修改单、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满员自动通过、电梯受阻失速保护、轿内指令微动按钮、轿厢微机异常处理、轿内反向指令消除、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轿内照明自动关闭、关门保护、连续服务、关门力矩控制、轿内运行方向指示、换向重开门、门负载检测、门传感器自诊断、开门受阻控制、节能运行(台数控制)、节能运行(分配控制)、轿内误指令人工消除、(轿内按钮型)、消防返回、层站到站指示、层站召唤自动登记、群控后备运行、群控自诊断、检修操作、层站召唤微动按钮、层站微机异常处理、层站运行控制开关、独立运行、多方通话装置、称重启动、多光幕门探测器、响铃强制关门、次层停靠、超载报警、高峰服务、重复关门、本层再开门、安全停靠、语音引导系统、层站到站电子谐音器、司机服务、ITV电缆(数字式)、停电应急停靠、轿内超载指示、安全触板、电梯空调。
交付或实施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6号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原则上新装电梯不应对建筑物结构进行改变或破坏。如投标人(或中标人)电梯安装方案需对建筑物原结构进行局部调整,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图纸,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建筑物结构改造相关设计、图纸审查、现状施工、结构恢复及验收检测等相关费用,应在投标人报价中预计充分考虑和包含,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项予以说明。2、原则上新装电梯不应对建筑物现有各层电梯厅的墙面、顶面及地面装修材料进行拆改或破坏。如投标人(或中标人)电梯安装方案需对建筑物现有装修材料进行局部调整或拆除的,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图纸,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应在投标人报价中预计充分考虑和包含,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项予以说明。3、招标人仅可提供现状电梯基坑、井道及机房内现状安装条件(可提供原建筑图纸),并可安排投标人对相关区域现状进行充分探勘或检测(如需)。各投标人应依据现场踏勘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安装条件及现场实际情况,投标费用中应包含全部电梯安装费用,不得因上述区域不具备安装条件导致施工内容增加等原因向建设单位提出增加相关费用。4、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不得因招标人选择不同方案而调整设备费用及安装费用。5、电梯机房内已设有现有电梯供电电源及相关设施,现状可正常使用,除配电箱外不对机房内供电设施进行调整;6、现有电梯内五方通话及监控系统可正常使用,新装电梯应利用现有线路接入上游监控室及控制室;
验收标准:满足验收及使用条件,符合四方验收、政府验收及总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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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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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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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徐涛 | |||||||||||||||||||||||||
联系人电话:18911977821 | |||||||||||||||||||||||||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163.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首页及骑缝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上传复印件(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