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的 和安家园北苑物业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和安家园北苑物业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怀财采计202431010
3、委托代理编号: 0623-2481N3619032
4、采购项目预算: 131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01 |
和安家园北苑物业服务 |
和安家园北苑物业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310000.00 (三年) |
1310000.00(三年)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华园小区1栋1单元201室)
3、获取方式: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个人身份证;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华园小区1栋1单元201室)。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夏先生
2、电话:1507458508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地 址: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联系人: 夏先生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15074585083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华园小区1栋1单元201室
(3)联系人: 谌女士、夏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19375004618
(6)电子邮箱: 245377337@qq.com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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