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医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模式)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红河县人民医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模式)0d5c1b07-7ab2-409c-b125-3d50a6d144c6 | ||
资金来源: | 国资 80.0% 自筹 20.0% 贷款 % 外资 % 0d5c1b07-7ab2-409c-b125-3d50a6d144c6 | ||
建设规模: | 该本新建托育中心一栋3167.76平方米,附属用房一栋337.08 平方米,共计新建建筑 3504.84 平方米,设施设备及室外附 属工程。设置婴幼儿托位 100 个0d5c1b07-7ab2-409c-b125-3d50a6d144c6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2-02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0873) 462 156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经办人: | 陈老师 |
办公电话: | 13649607754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勇 |
办公电话: | 13888482505 | 移动电话: | 1388848250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400752001001 |
标段名称: | 红河县人民医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模式)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9 0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4 08:30 |
开标地点: | 红河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56.5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设计、施工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每个标段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1.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 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体要求同项目负责人; 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 1.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报表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不列入否决投标条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1.8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1.9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1.10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1.11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1.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1.13其他要求:①拟投入主要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建筑、结构等各主要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或注册证书;②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③项目技术负责人持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④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承诺书(施工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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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