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物流公司上海地区槽罐车及液袋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上海地区槽罐车及液袋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上海地区槽罐车及液袋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上海地区槽罐车及液袋运输服务
项目所在地
上海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02225802262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上海地区槽罐车及液袋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974/01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主要技术规格
见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核实,经营范围涵盖普通货运或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3、车辆要求 1)自有运输槽罐车辆不少于5台(符合相关要求:需提供行驶证、营运证,且车辆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2)车辆安全性能、技术性能良好、并提供有效的年检合格证明文件。 3)提供与本项目匹配车型的驾驶人员并提供相对应的有效驾驶证(与投标人提供的自有车辆要求数量、车型匹配),且驾驶人员均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并可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系统https://dlks.jtzyzg.org.cn/LRTE/LEAP/lrte/html/publicQuery.html查询驾龄5年(周年)以上。 4、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油品运输服务合同的业绩。 (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验收单/收货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收货单需有甲方盖章;结算发票应为验收相关所有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至少提供该协议5份结算发票。 (4)无法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上海市通协路388号 |
联 系 人:王郁炜 |
电子邮箱:wangyw3@cnooc.com.cn |
邮 编:200335 |
联系电话:02122833343 |
异议受理人:斯文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590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 51 号 |
联 系 人:斯文 |
电子邮箱:siwen@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4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