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瓮安县青坑基础工业园磷矿石堆场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招标的更正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实施代理的“瓮安县青坑基础工业园磷矿石堆场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招标文件中的附表3: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3 | 监理服务期 | 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为:180日历天 |
现修改为:
3 | 监理服务期 | 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为:365日历天 |
其他内容不变。
该更正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如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州瓮安经开区矿产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瑞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2日
编辑:gui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