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黄桐路(铁路至紫杉路段)暴雨洪涝灾后应急恢复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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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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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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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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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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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桂林市友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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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为黄桐路(铁路至紫杉路段)机动车道路面大修、雨水箅子重建、篦子管道疏通及全线交通标线恢复。主要包括:新建沥青砼路面8300㎡,沥青路面铣刨与修复面积2842㎡,新建雨水篦子30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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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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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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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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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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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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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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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427260.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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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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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曾国强(注册编号:桂 245141544866 ;身份证号:45232219******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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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彪(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10979;身份证号:43112519******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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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青秀区城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七标段工程总承包 2、南宁市青秀区城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 3、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产业园区近期供水工程 4、柳州市官塘区强容路一期(下穿通道)工程 5、海城路(同兴路—洪运路南段)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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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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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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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430749.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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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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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文能(注册编号:桂 245131333720;身份证号:45032719****2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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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3)0002714;身份证号:45030319******00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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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龙胜县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2、桂林城北百亿商贸服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Ⅲ标段永彩路北段道路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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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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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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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439909.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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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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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邵韶(注册编号:桂 245070800643;身份证号:45030219******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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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银召明(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04464;身份证号:45032119******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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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汉江路项目 2、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便桥工程 3、兴安县汽配二期给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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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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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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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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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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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1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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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