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2202412400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24]12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民和道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已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住建市政审〔2023〕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4187.5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4187.5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0.35立方米/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民和道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建设规模为0.35立方米/秒,本工程位于西青区,拟在民和道与津港公路交口东北角新建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泵站设计流量0.35立方米/秒。拟沿民和道(兴华二支路-拟建污水泵站)新建d300-d1650污水管道约560米,新建DN800出水管道接入津港公路现状污水管道,总投资额4187.53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西青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民和道污水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工程10kV外线电力工程及箱式变电站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电力电缆敷设、箱式变电站购置、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内容。建设规模为10kV。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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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5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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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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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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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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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资格,同时须提供受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可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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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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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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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雪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人:耿亚超
电话:16622349690
传 真:022-2739640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井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安晓东
电话:022-23858132
传 真:022-23858132
日期:2024年12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耿亚超
电话:16622349690传真:022-2739640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