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信科公司采购供应链应用系统一线运维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采购供应链应用系统一线运维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采购供应链应用系统一线运维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海油采购供应链应用系统提供一级运维服务,直接面向各类内外部用户提供系统使用咨询服务,解答系统操作问题,驻用户现场开展支持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国海洋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系统”)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采购供应链应用系统一线运维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8139/01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一线运维管理服务、一线运维呼叫中心服务、一线运维驻场支持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为中国海油采购供应链应用系统提供一线运维管理服务、一线运维呼叫中心服务、一线运维驻场支持服务。
出资比例
/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提供至少1个(单项次合同或年度协议合同下订单累计执行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的呼叫中心类型项目的服务业绩(合同或业绩证明文件需至少包含“呼叫中心、联络中心、400电话、客服、服务台”相关名词中的一个),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名称等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发票应包含服务验收相关所有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年度协议合同下订单累计执行金额不低于100万)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系统”)(https://bid.cnooc.com.cn)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中海油大厦B座9楼 |
联 系 人:程柳娟 |
电子邮箱:chenglj@cnooc.com.cn |
邮 编:518000 |
联系电话:075526023549 |
异议受理人:朱宏堃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7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朱宏堃 |
电子邮箱:zhuhk4@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5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