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431ZH03851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项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950,000.00 |
1,9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2 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 //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 ①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通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在线获取
3.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 售价(元):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6楼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debidding.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
联系方式:0756-252569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6楼602室
联系方式:0756-2318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亿敏
电话:0756-2318311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5日
gde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