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14个采石场司法鉴定专项调查和评估项目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沧源佤族自治县14个采石场司法鉴定专项调查和评估项目招标(二次)60d6bc87-6ebe-4c4e-a4c0-2b3b657c337f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60d6bc87-6ebe-4c4e-a4c0-2b3b657c337f | ||
建设规模: | 项目估算总投资140.00万元60d6bc87-6ebe-4c4e-a4c0-2b3b657c337f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2-06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0883-7124724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持续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继续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若经查实投标企业不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阶段。若经查实投标企业不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经办人: | 李云刚 |
办公电话: | 1390883008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俊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建文 、陆清 |
办公电话: | 15987863641、13988330679 | 移动电话: | 1598786364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400388001001 |
标段名称: | 沧源佤族自治县14个采石场司法鉴定专项调查和评估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13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6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沧源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14个采石场为实施对象,对沧源佤族自治县境内14个采石场开展司法鉴定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司法鉴定专项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项目估算总投资14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开展工作内容为准);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沧源佤族自治县境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测绘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个成员具有约束力; 1.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7联合体资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资质要求: | 1、测绘单位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可延续使用; 2、评估单位要求:具备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并通过年检和具备司法鉴定评估资格(提供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https://www1.rmfysszc.gov.cn/Agency/Intermediary.shtml名单库相关截图)。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测绘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测绘专业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新成立单位则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劳动合同; 2、评估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国矿业权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新成立单位则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企业)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并承诺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完成。 2、资质要求: 2.1测绘单位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可延续使用; 2.2评估单位要求:具备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并通过年检和具备司法鉴定评估资格(提供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https://www1.rmfysszc.gov.cn/Agency/Intermediary.shtml名单库相关截图)。 3、业绩要求:无 4、人员要求: 4.1测绘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测绘专业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新成立单位则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劳动合同; 4.2评估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国矿业权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新成立单位则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劳动合同。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年2021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6.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截图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后至开标前);以上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测绘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7.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个成员具有约束力; 7.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7联合体资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若有)、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26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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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