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煤气净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煤气净化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融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煤气净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的工程建设及融资的全部内容,并从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融)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实行“交钥匙”工程,确保项目整体的统一性、完整性。
(1)本项目包括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施工、培训、单机试车、工程中交、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及保证期内提供运行保障及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2)建设内容
煤气净化区域装置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及生活设施等。
煤气净化系统标段包括:冷凝鼓风系统(煤气初冷单元、电捕焦油器单元、焦油氨水分离单元、鼓风机单元)、HPF脱硫单元、脱硫废液提精盐单元(项目单列)、硫铵单元、蒸氨单元、终冷洗苯单元、粗苯蒸馏单元、油库单元(含装卸车台系统)(按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采购及建设,不包含油库罐区8个罐体基础)、碱液贮槽、制冷站、循环水站及生产所需能源介质(煤气、水、电、气、汽)管廊、管架、管网、道路等组成,以及与本装置配套的土建、供配电、电信网络、化检验、计量、生产给水、制冷循环水站(循环水、制冷水)、凝结水回收站、消防水(消防事故、初期雨水收集池)、社会供热换热站(预留基础位置)、负责老系统各介质的接入工作(生化废水管道DN150、碱液管道DN100、焦油管道DN100、洗油管道DN80、粗苯管道DN80等)、二步煤气净化区域设备设施建设基础、40变电所后总排沟迁改、本标段红线内道路、办公及生活设施等公用和辅助工程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2.5计划工期:305日历天,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2.6计划投资(最高限价) 32000万元(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投标人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级资质证书,并有相应的从业经历(需提供项目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够证明其履历的资料);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等主要人员应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2)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安全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级资质证书,并有相应的从业经历(需提供项目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够证明其履历的资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3年(2021—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融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投标满足:
设计单位:具备合法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与本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报名的请于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707室并按照4.2条的要求,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1.1授权委托人报名的: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至(邮件地址gzgczb_zbb@163.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字样,内容需包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邮件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纸质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4.3售价:4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71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zgcz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杨柳街道焦环路12号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
联 系 人:杨卓霖 | 联 系 人:叶梓行、赵凌凌、常青 |
电 话:0858-8143026 | 电 话:0851-8522652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zgczb_zb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