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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12-0600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建设规模: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3计划工期: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段。

2.6标的物清单:

名称

单位

名称

(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③地方政府交易平台对投标人备案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3.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申请登记。注:1.如为多标段招标项目,需按标段进行投标登记。(注:本项目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加锁。)

4.2本次电子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一起发布,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为             分。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2 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媒体上发布。

注:发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截标、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具体时间地点可能会因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的安排有所调整,发布内容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最终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公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 2 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78 号

邮编:510630

邮编:51063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4008100100-2-0

电 话:4008100100-2-0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78 号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9.监督投诉机构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020-87120056gyljdts@guangzhou.csg.cn 

附件1: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1206